党建工作
当前位置: 官网 >> 党建工作 >> 规章制度 >> 正文
相关站点

民主生活会制度

发布时间:2019年09月18日 10:35 作者: 点击:[]

一、党员民主生活会包括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。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的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,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二、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——批评和自我批评——团结的方针,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。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,总结经验教训,以以诚相见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,达到统一思想、增强团结、改进工作、互相监督、共同提高的目的。

三、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,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、总结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:1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;2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;3、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、遵纪守法的情况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;4、坚持群众路线,改进领导作风,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;5、其他重要问题。

四、会议程序: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,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。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,统一思想认识;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;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;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引导大家畅所欲言;围绕会议议题,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可以发言,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;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,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;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,切实加以解决;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,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;如有必要,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,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;认真作好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,并向全院师生通报会议召开情况。

上一条:党员联系群众制度

下一条:党员谈心制度